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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除危房的法律依据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(2018)最高法行申2336号《行政裁定书》的释明,危房是可以被强制拆除的。具体来说,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第五条、第六条、第九条第四项以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明确了危房的处理方式。根据危房的等级,如果整幢房屋被鉴定为危房且没有修缮价值,那么就需要立即进行整体拆除。
农村危房拆除的政策
农村危房拆除的范围包括全县乡、镇农户中被确定为整栋危房和局部危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、低保户、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贫困户。政策要求优先帮助住房危险、经济贫困的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的问题,并合理确定补助对象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,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、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。这意味着当政府需要拆除农村危房时,可以依法征收农户的房屋。
拆除危房的法律依据为政府根据危房管理规定进行行政拆除,并依法征收农户的房屋。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居住需求。
农村危房可以强拆吗
根据《城乡规划法》的相关规定,作为房屋征收方,想要拆除包含危房在内的任何房屋,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,在法定期限内被征收人既不拆除也不搬迁、亦不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,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房屋。
农村危房在拆除的时候必须经过本人同意才可以进行拆除,如果强拆属于违规甚至是违法行为。但是如果本身就是违规、违法的危房,那么根据有关规定是可以强拆的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四十四条,对违法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,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,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又不拆除的,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。
农村危房强拆是否合法,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:
- 拆迁要合法,且强拆程序符合法律要求
- 房屋拆迁的证件要齐全,有拆迁许可证
- 要根据合法拆迁补偿,签订拆迁协议
- 强拆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,才可拆
根据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第九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,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:
- 观察使用。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,尚能短期使用,但需继续观察
- 加固使用。适用于对危险房屋进行结构加固,使其能够安全使用的
- 限期改造或拆除。适用于对危险房屋进行限期改造或拆除的
- 立即拆除。适用于对危险房屋进行立即拆除的
因此,农村危房可以强拆的前提是其违规或违法,并且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和程序的合法拆除。